经济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和依法享有经济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在行使经济管理职能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力。这些职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划管理权: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2. 财政管理权: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以及税收管理等。
3. 金融管理权:对货币、信贷、外汇、保险等金融活动进行管理。
4. 物资管理权:对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分配等进行管理。
5. 工商行政管理权:包括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广告管理等。
6. 价格管理权: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包括制定价格政策、指导价格、监督价格执行等。
7. 统计调查权: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
8. 对外贸易管理权: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管理,包括进出口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等。
9. 能源管理权:对能源的生产、供应、消费进行管理。
10. 环境保护管理权: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对环境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
11. 国有资产管理权: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包括资产评估、保值增值等。
12. 农业管理权:对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业投入等进行管理。
这些职权旨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行使这些职权时,应当依法行政,公正无私,保障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