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原则是司法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公正司法原则:司法活动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
2. 独立审判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
4. 公开审判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5. 民主集中制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
6.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其诉讼权利。
7. 辩论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
8. 回避原则: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9. 两审终审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10.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确保了司法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