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
2. 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灵活多样。
能够独立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
3. 科研能力: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
能够指导年轻教师,培养其教育教学能力。
4. 创新能力:
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能够提出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或模式。
在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 工作业绩:
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6. 学历和职称: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7.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具体评选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评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