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目标,其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民主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2. 公平正义: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3. 诚信友爱:倡导诚信、友爱、互助、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形成良好的人际环境。
4. 充满活力:激发社会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促进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
5. 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6.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7. 全面发展:坚持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