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字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如下:
灶(zào)
【火部】
《唐韵》作灶,或作灶。《说文》炊灶也。《玉篇》炊煮之灶也。《广韵》炊爨之灶也。《集韵》炊爨之具也。
【卷七】【火部】
灶,唐韵作灶,或作灶。《说文》炊灶也。《玉篇》炊煮之灶也。《广韵》炊爨之灶也。《集韵》炊爨之具也。《正韵》炊煮之具。
《说文》云:“炊灶也。”本义是指用来炊煮食物的设备,通常由土或砖石砌成,上面放置锅具等炊具。
《康熙字典》中的解释较为简洁,主要指明了“灶”字的用途和所属的部首(火部),并引用了《说文解字》中的定义。同时,《康熙字典》还提到了不同字书的记载,如《唐韵》、《玉篇》、《广韵》、《集韵》和《正韵》等,以体现“灶”字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用法和书写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