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一审两公开”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具体内容如下:
1. 四议:
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根据群众意见和提议,提出初步方案。
村党组织和村理事会商议:村党组织和村理事会共同讨论研究,形成初步意见。
村党员大会审议:村党组织将初步意见提交给村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和审议。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最终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2. 一审:
乡镇党委审核:乡镇党委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进行审核,确保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两公开:
决议公开: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向全体村民公开,让村民了解决议内容。
实施结果公开:将决议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农村基层民主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