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以“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家庭”为抓手,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1. 美丽中国: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提高国家生态安全水平,建设美丽中国。
2. 美丽城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城市形象。
3. 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4. 美丽家庭: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家风,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三、工作内容
1. 美丽中国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
(2)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加强生态修复,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2. 美丽城市
(1)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打造城市公园、绿道等休闲场所。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3)开展城市容貌整治,提升城市形象。
3. 美丽乡村
(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
(2)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
(3)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4. 美丽家庭
(1)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2)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家风。
(3)加强家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四、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 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参与度。
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5. 举办各类活动,丰富创建内容。
五、工作进度安排
1. 第一阶段(1-3个月):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教育。
2. 第二阶段(4-6个月):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开展各类活动。
3. 第三阶段(7-9个月):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
4. 第四阶段(10-12个月):迎接验收,总结表彰。
六、保障措施
1. 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 人才保障: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3. 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4. 社会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工作。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家庭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