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2. 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5.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职责制定的具有部门内部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6.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7. 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8. 国际条约:我国加入或签订的国际条约,在我国国内具有与国内法同等的法律效力。
这些类别构成了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涵盖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