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意志,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法权:虽然严格意义上立法权属于立法机关,但行政机关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时,也涉及一定程度的立法权。
2. 决策权: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作出决策。
3. 命令权:行政机关有权发布命令,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
4. 执行权:行政机关负责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国家意志的实现。
5. 组织权:行政机关有权设立、调整和撤销内部机构,以及任命、调配和辞退工作人员。
6. 监督权:行政机关有权对下级机关、公务员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
7. 协调权:行政机关有权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和问题。
8. 管理权: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包括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社会治安等方面。
9. 服务权:行政机关有义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公共服务。
10. 处罚权:行政机关有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滥用。在我国,行政权力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都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