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 环境规划与目标管理:制定国家或地方的环境保护规划,设定环境保护目标,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 排污许可制度:对排放污染物企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
4. 环境监测与预警: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对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警和应急处理。
5. 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环境资源得到法律保护。
6. 污染源治理与生态修复:对污染源进行治理,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7. 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通过信息公开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
8. 环境执法与监督: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