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可以分为以下7大类:
1. 第1类:化学原料、化学品及产品
包括各种化学原料、化学品、肥料、农药、洗涤剂、润滑剂、灭火剂等。
2. 第2类:颜料、涂料、油墨、墨水、胶粘剂、清洁制剂、抛光剂、香料、香精、化妆品、牙膏等。
3. 第3类:日用化学品
包括各种香水、化妆品、洗发水、护发素、肥皂、沐浴露、牙膏、漱口水等。
4. 第4类:工业用油、油脂、蜡、燃料及照明材料、润滑剂、冷却剂、灭火剂、吸附剂、研磨剂、粘合剂等。
5. 第5类:药品、医用器械、卫生用品、医疗用品、消毒剂、杀虫剂、肥料等。
6. 第6类: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制品、建筑材料、五金工具、锁具、钥匙、建筑材料等。
7. 第7类:机器、机械、动力机械、发动机、泵、风扇、空调设备、电梯、起重机、建筑机械、农业机械、运输工具等。
这7大类商标涵盖了生活中常见的各类商品和服务,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自己产品的性质选择相应的类别。同一件商品或服务可能涉及多个类别,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类别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