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在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时,可能会获得以下几种:
1. 优秀教师称号:这是对教师教学成绩、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综合评价后授予的荣誉称号。
2. 优秀班主任:针对在班级管理、学生德育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
3. 骨干教师:指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经验的教师。
4. 学科带头人: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能够引领和带动学科教学发展的教师。
5. 教学能手:在教学技能、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师。
6. 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为教育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教师。
7. 师德标兵:在师德建设、学生德育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
8. 优秀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师。
9. 特级教师:这是我国对中小学教师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授予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10. 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这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奖励。
不同地区和学校对教师荣誉称号的设置和评选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奖项和评选条件请参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