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即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它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2.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6. 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些内容是衡量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教师履行职责、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