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对于正科级公务员的试用期,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的试用期不能延长。如果在试用期内发现公务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但某些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转正,比如健康原因、家庭原因等,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试用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原试用期的期限。
具体是否可以延长以及如何操作,需要根据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和当地人事部门的要求来确定。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