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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是会计核算中的重要环节,准确计提折旧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及税务申报至关重要。以下将围绕当月如何计提折旧这一主题,为您解答三个常见问题。
如何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通常包括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直线法是将折旧均匀分摊到各期,计算公式为: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加速折旧法则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提取较多的折旧,后期减少,常用的有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在当月计提折旧?
是的,当月新增的固定资产应从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例如,若某固定资产在4月份投入使用,则应在5月份开始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若在当月已经计提了当月折旧,则不再计提折旧;若未计提,则需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计提至报废时为止。若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已计提的折旧不予收回,未计提的折旧也不再补提。
折旧计提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在账务处理上,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具体来说,借方科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来确定,如生产部门、管理部门等;贷方科目则为“累计折旧”,表示固定资产价值的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