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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作为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指的是双方或多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某项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固定下来的一种行为。以下是关于“订立”的几个常见问题及解答:
订立与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在法律上,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订立则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简单来说,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关键步骤,没有订立,合同就不可能成立。
订立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订立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 符合法定形式。
其中,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订立合同的基础条件。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表达的真实意愿应与合同内容一致。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订立合同的必要条件,任何违反法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订立合同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2. 口头形式:当事人双方以口头协商的方式订立合同;
3. 默认形式:当事人未约定合同形式,但已履行合同义务的,视为订立合同。
在法律实践中,书面形式是订立合同最常见的形式,因为它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口头形式或默认形式也可以作为订立合同的有效形式。
订立合同后,合同是否立即生效?
订立合同后,合同并不立即生效。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
1. 当事人已达成合意;
2. 当事人已履行合同义务;
3. 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只有当以上条件同时满足时,合同才正式生效。如果合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合同将不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