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租业务开票指南:常见疑问及解答
在回租业务中,开票是保证交易合法性和规范性的重要环节。以下针对回租业务开票过程中常见的疑问,为您一一解答,助您轻松应对开票难题。
一、回租业务开票主体是谁?
回租业务的开票主体通常是回租公司。回租公司作为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可以选择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租赁物。此时,回租公司作为开票主体,负责开具租赁物销售发票。
二、回租业务开票时,发票抬头应如何填写?
回租业务开票时,发票抬头应填写回租公司的名称。同时,在发票的“备注”栏中注明租赁物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以便于税务部门核对。
三、回租业务开票后,如需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回租业务开票后,如需开具红字发票,应先联系回租公司,说明原因。回租公司确认后,可按照以下步骤开具红字发票:
- 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 将通知单连同原发票一起提交给税务部门审核;
-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回租公司可重新开具红字发票。
四、回租业务开票时,发票税率如何确定?
回租业务开票时,发票税率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税率如下:
- 租赁物为固定资产的,税率一般为13%;
- 租赁物为无形资产的,税率一般为6%;
- 租赁物为动产的,税率一般为3%。
五、回租业务开票后,如需变更发票信息,应如何操作?
回租业务开票后,如需变更发票信息,应先联系回租公司,说明原因。回租公司确认后,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 填写《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通知单》;
- 将通知单连同原发票一起提交给税务部门审核;
-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回租公司可重新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