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高运动是一项田径比赛项目,其规则如下:
1. 场地:跳高场地应平坦、坚实,长度至少为50米,宽度至少为6.5米。横杆架设的最低点距离地面不得少于2.135米。
2. 横杆高度:比赛分为不同的高度等级,横杆高度会逐轮上升。第一轮的起始高度由裁判员决定,通常为1.80米,每轮增加的高度为2厘米。
3. 跳法:跳高比赛主要有两种跳法,即“横杆跳”和“背越式跳”。横杆跳要求运动员面对横杆起跳,背越式跳则要求运动员背对横杆起跳。
4. 试跳:运动员在每轮比赛中有一次或两次试跳机会。如果运动员成功越过横杆,则继续下一轮比赛;如果未能成功越过,则被淘汰。
5. 失败标志:运动员的失败标志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跳过横杆时,身体任何部位触及横杆或横杆支撑装置。
跳过横杆时,踩线或越线。
跳过横杆时,起跳前或起跳时,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地面。
跳过横杆时,起跳后,在未触地的情况下,改变试跳方向。
6. 高度上升:如果所有参赛选手在某一高度上均未能成功跳过横杆,则横杆高度会下降。下降的幅度通常为2厘米,直到至少有一名选手成功跳过为止。
7. 比赛结束:当所有选手在某一高度上均未能成功跳过横杆,且横杆高度降至最低标准高度时,比赛结束。此时,成绩最好的选手获胜。
8. 并列:如果两名或两名以上选手在比赛结束时跳过相同高度的横杆,则他们并列该高度的成绩。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加赛决定名次。
这些规则可能会因比赛级别和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参加比赛前,请务必查阅相关比赛的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