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途径。
关于是否必须要有提案,教代会是否必须提出提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教代会作为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其核心目的是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提案是教职工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的重要方式。
在实际操作中,教代会通常鼓励教职工提出提案,以促进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提案可以是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后勤保障、教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建议。如果教代会在会议中没有提出任何提案,可能是因为当次会议没有收到教职工的提案,或者教职工对学校的工作比较满意,没有新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教代会必须要有提案,但教代会通常会鼓励和支持教职工提出提案,以发挥其民主管理的作用。